译文
素蝶与群蜂共同盘旋在绿草中,又忽而被飞来的鸟雀冲散,躲避在青青的花叶之中。
群蝶一会儿在阳光下翩翩起舞,互相追逐,一会儿又与突然吹来的风共舞于花草之中。
素蝶时而出没于百花之中,时而穿行于密叶之间。
百花千万不要凋谢啊,这美好的树木乃是欲相依起舞之处。
注释
素蝶:白蝴蝶。
蕙(huì):香草名。所指有二——一指薰草,俗称佩兰,古人佩之或作香焚以避疫。二指蕙兰,叶似草而稍瘦长,暮春开花,一茎可发八九朵,气逊于兰,色也略淡。
青薇:指嫩青的细叶。
映日:日光映照。
乍:忽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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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首咏蝶诗体物入微,描摹传神,是一首难得的佳作。
诗的前六句,诗人以细腻的笔触,描绘了素蝶的动人形象。这些诗句犹如电影中的镜头,伴随着由绿蕙、青薇、阳光、春风、红花、碧树组成的背景的不断转换,展示出了素蝶轻盈飘然、千姿百态的身影。不仅如此,诗人在表现素蝶时,还融人了感情色彩,既写它飞花舞叶的喜悦,也写它映日顺风的欢快,更写它受鸟雀追逐的悲哀,从而赋予了素蝶栩栩如生的神情。这些传神的描摹,固然得之于表现手法的精巧,但若诗人不作细致的观察,不作设身处境的体验,恐怕不可能如此形神俱妙地将素蝶的风姿表现出来。
但如果仅止于此,那也不过是一幅蝴蝶写生而已
范滂字孟博,汝南征羌人也。少厉清节,为州里所服,举孝廉、光禄四行。时冀州饥荒,盗贼群起,乃以滂为清诏使,案察之。滂登车揽辔,慨然有澄清天下之志。及至州境,守令自知臧污,望风解印绶去。其所举奏,莫不厌塞众议。迁光禄勋主事。时陈蕃为光禄勋,滂执公仪诣蕃,蕃不止之,滂怀恨,投版弃官而去。郭林宗闻而让蕃曰:“若范孟博者,岂宜以公礼格之?今成其去就之名,得无自取不优之议也?”蕃乃谢焉。复为太尉黄琼所辟。后诏三府掾属举谣言,滂奏刺史、二千石权豪之党二十余人。尚书责滂所劾猥多,疑有私故。滂对曰:“臣之所举,自非叨秽奸暴,深为民害,岂以污简札哉!闲以会日迫促,故先举所急,其未审者,方更参实。臣闻农夫去草,嘉谷必茂;忠臣除奸,王道以清。若臣言有贰,甘受显戮。”吏不能诘。
滂睹时方艰,知意不行,因投劾去。太守宗资先闻其名,请署功曹,委任政事。滂在职严整疾恶,其有行违孝悌,不轨仁义者,皆扫迹斥逐,不与共朝。显荐异节,抽拔幽陋。郡中中人以下莫不归怨。乃指滂之所用,以为范党。
后牢修(人名)诬言钩党,滂坐系黄门北寺狱。狱吏将加掠考,滂以同囚多婴病,乃请先就格。遂与同郡袁忠争受楚毒。滂后事释南归。始发京师,汝南、南阳士大夫迎之者数千两。同囚乡人殷陶、黄穆亦免俱归,并卫侍于滂,应对宾客。滂顾谓陶等曰:“今子相随,是重吾祸也。”遂遁还乡里。
建宁二年,遂大诛党人,诏下急捕滂等。督邮吴导至县,抱诏书,闭传舍,伏床而泣。滂闻之,曰:“必为我也。”即自诣狱。县令郭揖大惊,出解印绶,引与俱亡。曰:“天下大矣,子何为在此?”滂曰:“滂死则祸塞,何敢以罪累君,又令老母流离乎!”其母就与之诀。滂白母曰:“仲博孝敬,足以供养,滂从龙舒君归黄泉,存亡各得其所。惟大人割不可忍之恩,勿增感戚。”母曰:“汝今得与李、杜齐名,死亦何恨!既有令名,复求寿考,可兼得乎?”滂跪受教,再拜而辞。顾谓其子曰:“吾欲使汝为恶,则恶不可为;使汝为善,则我不为恶。”行路闻之,莫不流涕。时年三十三。